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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协定存款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99号)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83,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8,340,000.00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78,034,401.73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50,305,598.27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0]5376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并于2020年8月6日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 协定存款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2021年10月28日公司与江苏银行杭州分行签署了《江苏银行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协议》,约定公司将在江苏银行存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约定开立人民币单位协定存款账户,并依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协定存款业务。

  二、协定存款的结算账户账号为:33200188000441017,其基本存款余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

  三、甲方承诺不在协定存款账户上办理透支业务,营业过程中,甲方账户存款余额不足支付时,乙方不垫款。

  四、乙方按季对甲方协定存款账户进行结息,协定存款账户中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协定存款利率计息,如遇利率调整,分段计息。

  五、对协定存款账户销户的,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接照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六、协议的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来书面提出终止或修改协议,视作自动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一年。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出现的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将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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