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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 减持预披露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15     证券简称:日久光电     公告编号:2021-039

  

  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保证向上市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未来产业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山东未来基金”)(原山东中泰齐东信息产业发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21年9月22日变更名称)和山东中泰齐东世华节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中泰齐东世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9,200,000股,占总股本6.83%的股东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拟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相关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贵司股份不超过16,863,999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山东未来基金持有日久光电股份数量为12,500,000股,占日久光电总股本的4.45%,中泰齐东世华持有日久光电股份数量为6,700,000股,占日久光电总股本的2.38%。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日久光电股份数量为19,200,000股,占日久光电总股本的6.83%,股份均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东:山东未来基金、中泰齐东世华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原因:经营发展需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

  5、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

  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预计合计减持股份数量将不超过 16,863,999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6%)。其中:(1)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5,621,333股,即不超过总股本2%,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1%(即不超过 2,810,666 股)。(2)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1,242,666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4%,且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数的2%(即不超过 5,621,333股)。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减持期间:

  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 个交易日之后6个月内进行(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7、减持价格区间:

  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

  截止本告知函发出之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上市前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所作的承诺一致,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承诺:

  “1、在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届满后,若本企业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协议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或其他合法方式进行,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若本企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本企业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企业违反前述承诺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2、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不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导致日久光电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

  4、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将结合市场情况、股价表现以及相关规定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以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际减持数量和减持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1、山东未来基金和中泰齐东世华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苏日久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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