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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 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1年 11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梁多辉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监事6人,实际出席监事6人。全体监事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2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4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宇制药”或“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委员会2021年5月26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8月3日《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汇宇制药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发行价格38.87元/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47,213.2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1,145.72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6,067.48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0月19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验〔2021〕11-44号的《验资报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到账后已全部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相关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10月25号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的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安排,并有效控制募集资金风险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投资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展和建设进程,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受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包括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的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此类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财务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现金管理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建设,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公司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该议案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形下进行的,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传公告附件

  1、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汇宇制药       证券简称:688553            公告编号:2021-001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相关监事及高管列席。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并认可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时间、议案内容等事项,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 42360万元,总股本由36000万股变更为4236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以上实际情况及结合生产经营需要,拟同步变更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涉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该议案通过)

  董事会同意于2021年 11月 16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5)。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3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 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类型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96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3,600,000 股,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000万元变更为 42360万元,总股本由 36000万股变更为4236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 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原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制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装食品销售。”

  变更后经营范围:“生产:小容量注射剂(含抗肿瘤药),冻干粉针剂(含抗肿瘤药),大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制药技术咨询服务、对外投资、进出口贸易(不含国家禁止的进出口商品)。医药技术开发、技术转让。贸易经纪与代理。预包装食品销售。”

  三、 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情况

  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制定了《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且自公司发行上市之日起施行。鉴于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章程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1-005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16日

  ●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16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1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

  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经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公司设置了特别表决权安排,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丁兆持有的 A 类股份每股可投5票,其他股东所持有的B类股份每股可投1票。上述议案中1不适用于特别表决权。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2、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 登记时间: 2021年11月8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

  4、 登记地点: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董事会办公室。

  5、 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汉阳路333号3幢

  联系电话:0832-8808000

  传真:0832-8808111

  邮政编码:641000

  联系人:刘静默

  注意事项: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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