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主体: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阳智能”)5%以下股东(非控股股东)广州蕙富凯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蕙富凯乐”)。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蕙富凯乐持有公司股份42,040,21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6,326,712股)的比例为2.15%,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蕙富凯乐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39,126,534股(即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180天内(含180天期满当日)实施,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19,563,267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但公司股权激励增发新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引起的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不做调整。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股东蕙富凯乐发来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述“持股比例”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956,326,712股为基数计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蕙富凯乐为公司5%以下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上述“减持比例”是以减持结果公告之日上市公司当时总股本为基数计算。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0-135)。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蕙富凯乐对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以及自愿锁定作出承诺如下: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股东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在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此外,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蕙富凯乐就未来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在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明阳智能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调整。2、本股东减持股份时,将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明阳智能,并由明阳智能及时予以公告,自明阳智能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股东可以减持明阳智能股份。3、本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在首次出卖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本股东在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股东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导致本股东持股比例低于5%的,本股东在减持后6个月内将继续遵守第3条的规定。6、本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质押的,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明阳智能,并予以公告。7、若本股东未能遵守以上承诺事项,则本股东违反承诺出售股票所获的全部收益将归明阳智能所有,且本股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若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关注蕙富凯乐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督促其合法合规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蕙富凯乐将根据其自身经营发展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蕙富凯乐为公司5%以下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1-141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的基本情况:靖安洪大招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靖安洪大”)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并非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实际控制人张传卫先生、吴玲女士及张瑞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靖安洪大持有公司股份157,835,791股,占减持计划公告当时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8.09%,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上述股份已于2020年1月23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58,522,5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6,326,712股)的2.99%。靖安洪大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经综合考虑,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收到靖安洪大《减持计划提前终止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靖安洪大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58,522,56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6,326,712股)的2.99%。
根据其减持股份计划,靖安洪大拟自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58,524,861股(即占减持计划公告当时总股本1,950,828,712股的3%)。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靖安洪大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经综合考虑,靖安洪大决定提前终止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持股比例”为本次减持计划前,靖安洪大持股数量占减持计划公告当时公司总股本(即1,950,828,712股)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其他情形: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注:上表中“减持比例”及“当前持股比例”为对应股数占公司当前总股本(即1,956,326,712股)的比例。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相关减持计划的减持区间为2021年9月7日至2021年12月3日,经综合考虑,靖安洪大决定提前终止上述减持计划。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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