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 证券简称:长城科技 公告编号:2021-079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徐永华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9%;公司董事范先华持有公司股份4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69%;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陆永明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75%;公司监事俞权娜持有公司股份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20%;公司监事盛根美持有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6%;公司监事施剑龙持有公司股份2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6%;公司副总经理顾林荣持有公司股份3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96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公司于2021年9月3日披露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徐永华、范先华、陆永明、俞权娜、盛根美、施剑龙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000股、12,250股、12,500股、10,000股、5,300股、5,300股,均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披露了《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73),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顾林荣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0,000股,未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021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徐永华先生、范先华先生、陆永明先生、俞权娜先生、盛根美女士、施剑龙先生、顾林荣先生出具的《减持股份结果告知函》。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在减持期间内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30,000股、12,200股、12,500股、10,000股、5,300股、5,300股、90,000股,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161%、0.0066%、0.0067%、0.0054%、0.0029%、0.0029%、0.0484%,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减持前持股比例按照当时公告日总股本为计算依据。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注: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入转股期,本公告中的减持比例和当前持股比例按照截至2021 年 10 月 29日公司总股本185,834,028股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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