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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 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156       股票简称:东航物流        公告编号:临2021-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本次委托现金管理金额:150,000万元

  ●委托现金管理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

  ●产品期限:28天

  ●履行的审议程序: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一、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5)。2021年10月29日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已到期赎回,公司合计收回本金150,000万元,获得收益258.90万元,产品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产品本金及收益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如下:

  

  二、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概况

  (一)委托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收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587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8,755,556股。发行价格为15.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3,575,118.12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7,717,418.1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05,857,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1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29663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披露的《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委托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期限28天,风险可控。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三、本次委托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产品主要条款

  

  

  (二)资金投向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跌三层区间28天结构性存款”,由招商银行投资于银行存款和衍生金融工具。衍生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权益、商品、外汇、利率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产品浮动收益与黄金价格水平挂钩。

  (三)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说明

  本次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为结构性存款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需求的条件。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控制分析

  1、投资过程监管: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现金管理;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2、日常监管: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3、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委托现金管理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36.SH)(经办行:上海外滩支行)。招商银行为上市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8,232,425,268.12元,本次委托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8.22%。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现金管理的产品类型为保本浮动收益型,期限较短,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具体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结果为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列示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选择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2次例会、第一届监事会第1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在经董事会批准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18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6)。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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