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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2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20日、2021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98)。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尚未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上述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7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MEGCIF Investments 6 Limited(以下简称“MEGCIF”)持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75,104,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9.95%。截至2021年10月30日,MEGCIF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30,971,00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35%(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指持股比例按照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总股本2,765,501,922股计算)。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MEGCIF拟自2021年7月10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2,965,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7,6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5,31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收到股东MEGCIF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1年10月30日,MEGCIF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期限已经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MEGCIF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44,133,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60%。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11/2

  证券代码:601778        证券简称:晶科科技        公告编号:2021-128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靖安县中安晶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安晶盛”)持有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8,312,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36%。截至2021年11月1日,中安晶盛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0,656,986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6%(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所指持股比例按照披露减持计划时的总股本2,765,501,922股计算)。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1、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100)。中安晶盛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55,310,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2%。其中,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17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7,6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1年12月17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27,65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2、公司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中安晶盛于2021年9月1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0,03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6%。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安晶盛持有公司股份138,27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96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公司于2021年11月1日接到中安晶盛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超额减持的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0月29日,中安晶盛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本公司股份27,655,014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0%,上述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因减持时在交易软件上操作失误,中安晶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实际减持数量超出减持计划14股。中安晶盛对本次误操作行为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超额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减持数量过半

  

  注:1、上述持股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有误差,均为四舍五入导致。

  2、截至2021年11月1日,中安晶盛减持计划的减持时间亦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中安晶盛的减持计划为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655,000股,因工作人员在交易软件上操作失误,导致系统最终成交股份数量超出减持计划14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际减持数量为27,655,014股。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中安晶盛不属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  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中安晶盛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中安晶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中安晶盛对本次误操作行为进行了深刻的自查反省,并就本次超额减持行为给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造成的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公司高度重视并将持续关注股东超额减持行为的处理进展,督促股东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严格按照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进行减持,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公司亦提醒相关股东注意违反减持计划和相关规定的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晶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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