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2 证券简称:宁波银行 公告编号:2021-048
优先股代码:140001、140007 优先股简称:宁行优01、宁行优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优先股(以下简称“宁行优02”,代码140007)股息发放方案已获公司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宁行优02股息发放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息派发方案
1、发放金额:本次股息发放的计息起始日为2020年11月7日,按照宁行优02票面股息率5.30%计算,每股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元(含税),合计人民币53,000万元(含税)。
2、发放对象:截至2021年11月5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宁行优02股东。
3、扣税情况:每股税前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元。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
(1)对于持有宁行优02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股东(含机构投资者),其现金股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每股实际发放现金股息人民币5.3元。
(2)其他股东股息所得税的缴纳,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二、派息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5日
2、除息日:2021年11月8日(因2021年11月7日为法定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3、股息发放日:2021年11月8日(因2021年11月7日为法定休息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
三、派息实施方法
全体宁行优02股东的股息由公司自行发放。
四、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咨询联系人:童卓超
咨询电话:0574-87050028
传真电话:0574-87050027
五、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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