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 2021-02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事后发现,报告仅披露了年初至报告期末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原因,未披露本报告期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原因,现补充如下: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补充外,其他内容不变。因相关工作人员失误未披露本报告期变动幅度超过30%的变动原因,给投资者带来不便,公司表示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编制和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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