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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增加C类基金份额 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提供多样化理财服务,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21年11月3日起对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基金份额,同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作相应修改。本基金自2021年11月3日起接受投资者对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基金份额

  自2021年11月3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

  基金投资人申购时可根据投资需求自主选择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原有的基金份额将全部自动转换为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类基金份额,业务规则保持不变。

  C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托管费计提方法、计提标准与A类基金份额一致。C类基金份额的初始基金份额净值参考当日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

  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费用结构如下所示:

  (一)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类基金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006555,基金简称: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A类基金份额系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前端认购/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表所示:

  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二)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类基金份额(新增份额),基金代码:014002,基金简称: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

  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C类基金份额系指在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认购/申购费,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1、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0%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二、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暂仅包括本公司直销中心。

  如有其他销售渠道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网站公示为准。

  三、基金合同的修改内容

  为确保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QDII)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公司根据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

  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内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属于《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以修改的事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内容如附表,本基金管理人同时对《基金合同》摘要和《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相应内容进行了修改。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司于公告日在规定网站上同时披露修改后的《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合同》及《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托管协议》,并于2021年11月3日生效。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涉及相关内容的,将一并修改,并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披露。

  2、投资人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y-axa.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28999、021-33079999)咨询相关情况。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人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日

  附:浦银安盛全球智能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

  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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