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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86          证券简称:先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陈鸣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8,988,4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6%,其一致性动人贾玉玲女士持有公司股份2,963,3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二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1,951,7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陈鸣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贾玉玲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不超过6,656,580股,即不超过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2021年11月2日,公司收到陈鸣宇先生、贾玉玲女士的《关于进行股票减持计划的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1月24日起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2021年11月8日起3个月内。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其亲属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其亲属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所持发行人的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不因其本人或其亲属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承诺。(在公司上市后至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是陈鸣宇先生、贾玉玲女士根据自身资金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陈鸣宇先生、贾玉玲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陈鸣宇先生、贾玉玲女士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先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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