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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063          证券简称:海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2日(星期二)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金丰路11号公司会议室。

  3.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盛雪华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488,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8045%。其中,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278,087股,占公司总股本5.0785%(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60,48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71.794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08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0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488,08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4,278,08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已获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陈一宏、张芾律师出席了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港海锅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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