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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钢集团”)转来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沙钢集团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61号),因其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上述立案系对沙钢集团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立案调查期间,沙钢集团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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