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125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投资品种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有效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止。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及监事会均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5、2021-116、2121-119)。
近日,公司在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大道基金大厦证券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支行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账户具体信息如下:
根据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上述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会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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