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期限届满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21-057

  

  持股5%的股东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东诚药业”)于2021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公司股东嘉兴聚力叁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聚力”)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8,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00%。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6日、2021年9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1-046、2021-052)。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1年11月3日收到股东嘉兴聚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聚力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1、股份来源:协议转让。

  2、本合伙企业减持情况

  

  3、本合伙企业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三、备查文件

  公司股东嘉兴聚力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