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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62                     证券简称:实丰文化                   公告编号:2021-06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丰文化”)于2020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12月31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告编号:2020-074),并于2021年1月6日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1)。公司决定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数量为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0%)~18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50%),回购价格或价格区间为不超过20元/股,回购金额不超过3,6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上述股份回购计划的回购比例达1%,公司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249.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公司股份120万股,回购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则,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实施首次回购,并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公告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2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最高成交价为15.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21元/股,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249.45万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回购方案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 股份变动报告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四、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价格、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要素,符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8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3,836,800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即5,959,200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计划体现对公司长期价值的信心,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盈利能力、财务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暂存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在回购股份过户之前,回购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根据公司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用于后续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实丰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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