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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162    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 2021-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以下简称“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并指定韩鹏先生、徐圣能先生为IPO项目的保荐代表人。

  近日公司收到平安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徐圣能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平安证券授权刘劲先生(简历见附件)自2021年11月1日起接替徐圣能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IPO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韩鹏先生和刘劲先生,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董事会对徐圣能先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月 4日

  附.刘劲先生简历

  刘劲先生,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保荐代表人,2016年加盟平安证券,曾负责或参与了新中港(605162)IPO、高能环境(603588)可转换公司债券、金洲管道(002443)重大资产重组、江山股份(600389)股份收购、凯普林改制和辅导、数码大方(832617)持续督导及定增、艾格拉斯(002619)咨询服务、掌阅科技(603533)股东股票质押融资等相关工作,在企业改制、IPO融资、上市公司再融资及并购重组业务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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