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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4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八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八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许铭先生因职务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的职务,其辞任后将继续担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增补马伟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并提请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熊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其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的提名,拟聘任禹雪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75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1年11月22日在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176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马伟华先生简历

  马伟华,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至1997年,历任云南镇沅金矿设备科副科长、玉溪水电设备厂设备科技术员;1997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生产部长、副总经理、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伟华先生通过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3股,通过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15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禹雪女士简历

  禹雪,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国际会计和金融专业,硕士学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禹雪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1,1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禹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5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非独立董事和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更换公司非独立董事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许铭先生提交的辞任申请。许铭先生兼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红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创包装”)总经理职务,为专注于红创包装发展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任后将继续担任红创包装总经理职务。许铭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许铭先生辞任董事职务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许铭先生的书面辞任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许铭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615,8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8%),辞任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作出的各项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许铭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增补马伟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马伟华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更换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熊炜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熊炜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熊炜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熊炜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日,熊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辞任后,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其作出的各项承诺进行管理。公司及董事会对熊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根据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禹雪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禹雪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禹雪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董事会召开前,禹雪女士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通过。

  禹雪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电子邮箱:groupheadquarter@cxxcl.cn

  通信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抚仙路125号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马伟华先生简历

  马伟华,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9年至1997年,历任云南镇沅金矿设备科副科长、玉溪水电设备厂设备科技术员;1997年至2016年,历任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生产部长、副总经理、公司董事。2017年至今,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马伟华先生通过玉溪合力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59,003股,通过珠海恒捷企业管理事务所(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41,15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马伟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禹雪女士简历

  禹雪,女,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国际会计和金融专业,硕士学历。2013年3月至今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禹雪女士持有公司股票41,1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核查,禹雪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1-176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11月2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1实行累计投票制。相关人员简历已经披露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中。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1年11月5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提案1采用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8日—2021年11月19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需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以其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位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对于提案1表决时采用累积投票制。累积表决票数即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数与应选举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对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时应在累积表决票数总额下自主分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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