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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55               证券简称:豫园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0

  债券代码:155045               债券简称:18豫园01

  债券代码:163038               债券简称:19豫园01

  债券代码:163172               债券简称:20豫园01

  债券代码:175063               债券简称:20豫园03

  债券代码:188429               债券简称:21豫园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于2021年11月0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本次会议的持有人共计21人,代表本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1,529.60812万份,占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100%,符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

  表决结果:同意1,529.6081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诸炜红、范志韵、代东升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范志韵为管理委员会主任。

  表决结果:同意1,529.6081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

  (4)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利益分配;

  (5)按照员工持股计划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份额的处理事项,包括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等;

  (6)决策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回收、承接以及对应收益的兑现安排;

  (7)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除应当由持有人会议决策事项外的其他事项;

  (9)代表全体持有人签署相关文件;

  (10)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1)本计划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1,529.60812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5日

  ● 报备文件

  持有人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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