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秀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董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将公司及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采购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购买主体进行变更。同时公司拟对子公司合肥星源债务拟承担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控股子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履行提供不可撤销的不超过人民币84,000万元(本金及利息)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在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满保证期间不超过3年。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1年11月22日14:30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万元/年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为公司及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3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
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合同主体变更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体变更,不存在合同内容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4、重大合同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合同履行存在不可抗力造成影响的风险,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合同签约主体事项
(一)合同签署背景
公司于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1]、SSTM[2021-002]),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8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3月27日、2021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的公告》、《关于与Northvolt签订《供应合同》及公司购买设备的补充公告》。
2021年4月30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2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
(二)本次变更主体事项概述
公司结合目前实际生产需要及未来经营发展规划,拟将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1]、SSTM[2021-002])的购买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合肥星源与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拟签订《第1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SSTM 2021-001》(约定南通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2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第1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SSTM 2021-002》(约定南通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4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合肥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2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同时拟将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的购买主体由合肥星源变更为南通星源,拟签订《第1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约定南通星源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购买2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除合同签约主体变更外,既有合同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合同签约主体变更如下:
1、SSTM[2021-001]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买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买方: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代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2、SSTM[2021-002]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买方: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新买方A: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买方B: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代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3、HSNEM2021-001合同主体变更
原合同买方: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新买方: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进口代理: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
卖方: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上述变更情况,合肥星源、南通星源拟分别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重新签署合同为:《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1A)、《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1A)、《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A)。
本次合同主体变更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不同主体变更,不存在合同内容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2021-001),公司对本协议项下控股子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详细情况参见公司2021年4月28日、2021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开展的代理采购业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二、担保情况事项
(一)担保情况概要
1、公司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拟将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的购买主体由合肥星源变更为南通星源,并拟签订《第1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同时子公司合肥星源拟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的购买主体变更为南通星源,拟签订《代理进口合同第1号修改协议书》(编号:HSNEM 2021-001)。由于合肥星源已签订的《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主体由合肥星源变更为南通星源,因此合同项下公司为合肥星源提供12,000万元担保事项相应失效。
公司拟将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签订《供货合同》(合同编号:SSTM[2021-002])的购买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合肥星源,拟签订《第1号修改协议书——针对合同编号SSTM 2021-002》,同时公司将拟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合同》购买主体变更为合肥星源,拟签订《代理进口合同第1号修改协议书》(编号:HSNEM 2021-001)、《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2A)。
公司拟对《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SSTM 2021-002A)项下合肥星源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同意对前述交易项下合肥星源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全部债务的60%承担保证责任,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人民币12,000万元为限。其中,对于控股子公司合肥星源,其他股东按前述交易项下合肥星源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负担的全部债务的40%承担保证责任。控股子公司对本次担保事项提供同等金额的反担保。
2、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拟通过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进口代理)向布鲁克纳机械有限公司(卖方)购买8条双向拉伸微孔电池隔膜生产线设备的设计、制造、供应、安装指导、执行调试和开机试车等服务及收卷机、分切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并拟与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代理进口合同》(合同编号:HSNEM 2021-001A、SSTM 2021-001A、SSTM 2021-002B),双方拟开展设备代理采购业务。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履行《代理进口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担保责任,本次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4,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合肥星源
公司名称:合肥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1月5日
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周继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经济开发区城西大道128号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41.54%的股权,根据合肥星源公司章程,公司按其持有合肥星源41.54%股权比例行使股东表决权,同时在每年确保合肥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平均年化收益率的前提下(除非另有决议约定),公司按照60%比例享受合肥星源其余分配利润,并拥有合肥星源董事会人员多数席位,能够通过控制合肥星源董事会任命或批准合肥星源总经理及财务、生产、技术、人事等关键管理人员安排,以及出于其自身利益决定合肥星源的重大事项,即公司通过上述安排能够实际控制合肥星源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因此,公司对合肥星源拥有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合肥星源总资产为人民币569,538,781.64元,总负债为人民币390,340,078.30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79,198,703.34元,资产负债率为68.54%;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3,536,211.54元,净利润为人民币-46,974,385.73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合肥星源总资产为人民币717,857,062.27元,总负债为人民币198,560,624.8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519,296,437.41元,资产负债率27.66%;2021年1-9月份,营业收入为人民币123,168,591.91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6,097,734.07元。
2、南通星源
公司名称: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25室
法定代表人:刘守贵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南通星源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情况:南通于2021年6月成立,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实际经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尚未正式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和内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三、审批程序情况
本次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子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需求。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行为。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支持子公司建设和发展,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6,927.7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3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1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丁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3日以电子邮件、短信及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公司全体监事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此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利于支持子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南通星源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各项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4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
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11月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常州星源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星源”)为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连带担保责任,在担保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以循环使用。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期满保证期间不超过3年。具体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3年9月17日
注册资本:44,892.4332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秀峰
住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研发和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以上均不含国家规定需前置审批项目及禁止项目);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许可经营项目是:锂离子电池隔膜及各类功能膜的生产(凭环保许可经营);普通货运(凭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医用熔喷布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三、拟签订的保证协议的主要内容
常州星源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深圳分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常州星源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的生产建设和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常州星源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6,927.7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3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5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特别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星源”)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本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生产建设和经营的资金需要,南通星源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同时,公司拟为南通星源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资产抵押等方式。前述授信及担保最高额度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年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南通星源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星源材质(南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26ATR28R
成立时间:2021年06月18日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守贵
住所:南通市开发区广州路42号425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电池制造;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系:南通星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通星源尚未开展实质性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合同的具体内容以业务实际发生时为准;
(二)公司为南通星源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四)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南通星源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其各项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且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6,927.70万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6.38%。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证券代码:300568 证券简称:星源材质 公告编号:2021-156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21年11月22日14:30时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普通决议
1、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特别决议
2、 关于公司购买设备合同主体变更暨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3、 关于全资子公司南通星源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公司为南通星源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1-3项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或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会议审议第1项议案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上述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1月19日下午16:3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1383902)到公司。
3、登记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2。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釆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宜
1、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张陈晟
联系电话:0755-21383902
传真:0755-21383902
电子邮箱:zqb@senior798.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田园路北
2、会议费用情况: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股票投票代码:350568;投票简称:星源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市星源材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请在“提案名称”栏目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4.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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