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21-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状况,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缓解业务增长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申请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11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运营成本。
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自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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