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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公司股份后持股比例 低于5%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890         证券简称:翔丰华        公告编号:2021-62

  

  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2.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99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或“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收到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点石创投”)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点石创投于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11月4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共计1,418,5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185%。本次权益变动后,点石创投持有公司股份共计4,999,9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误差,皆为四舍五入导致。

  2.本次股份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履行承诺情况

  点石创投作出承诺如下: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包括由该部分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24个月内,根据发行人的行业状况、经营情况、市场估值等因素确定减持数量及价格,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在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以上期间内发行人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减持价格根据除权除息情况相应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点石创投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深圳市点石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4、上述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5、点石创投提供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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