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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结合海外业务发展情况,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00万元,主要用于与关联方WeCast Technology Corp.(以下简称“WeCast”)及其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等交易。

  ●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2月9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预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50,960万元。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1年2月10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2、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235万元,其中1,600万元主要用于与WeCast及其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采购原材料等交易。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1年4月2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关于增加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3、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与WeCast及其关联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00万元。关联董事李屹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中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且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该议案发表书面意见:认为公司预计新增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海外业务发展情况,公司拟增加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00万元,主要用于与关联方WeCast及其关联方发生销售产品等交易。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注:2021年9月,为便于股权管理,WeCast将总股本进行1拆10,即普通股股本由310万股增至3,100万股,优先股股本由180万股增至1,800万股,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WeCast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美元

  

  备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主要交易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具体如下:

  

  WeCast作为公司关联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五章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公司将就2021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预计新增的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方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包括智能微投、激光电视、激光微投等产品,系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拓展海外业务所需。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

  1、WeCast是公司拟取得控制权的公司,为拓展海外市场,发挥双方的业务协同效应,公司通过技术及产品与WeCast发生日常交易以开拓市场,是惯常、合理的商业安排。

  2、公司在持续推进办理认购WeCast股权的境外投资、备案手续。在公司尚未取得WeCast控制权的情况下,公司在一定时间内与WeCast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因此,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必要性,且一定时间内需持续进行。此外,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公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本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产供销系统完整、独立,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光峰科技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6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1年11月2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丽晶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中预计新增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遵循了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4,200万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2021年11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88007        证券简称:光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7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2日

  至2021年11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1年1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深圳光峰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光峰达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宏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金镭晶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原石激光产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光峰成业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BLACKPINE Investment Corp.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1年11月18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appotronics.cn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8日下午18:00 前送达登记地点。

  (三)登记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2楼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学府路63号高新区联合总部大厦20-22楼

  联系电话:0755-32950536

  电子邮箱:ir@appotronics.cn

  联系人:严莉、陈雅莎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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