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1年11月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林志雄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6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6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1)。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召开了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即2020年9月30日至2021年9月29日有效)。
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已于2021年2月22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21年3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0号)。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6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及其他已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6个月,并同意将其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议案暨会议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58),定于2021年11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1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昌都市大博通商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博通商”)递交的《关于增加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大博通商持有公司股份17,992.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4.41%,大博通商提出增加临时提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符合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且该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上述提案作为新增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上述增加临时议案外,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1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1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方式委托他人出 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 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 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 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11月15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 年11月15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1),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会议审议以下事项: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3、 《关于延长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上述议案1、2已经于2021 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3、4已经于2021年11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6日及2021年11月6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并且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登记方式:(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以专人送达、信函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2、登记时间:(1)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11月17日(星期三)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2)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须在2021年11月17日下午15:00 之前送达或者发送邮件至本公司证券部,信函上注明“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字样。
3、登记地点:
厦门市海沧区山边洪东路18号公司证券部
4、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若楠
电话:0592-6083018 传真:0592-6082737
5、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 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3。
六、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现场会议会期不超过一日,出席人员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附件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在“同意”、“反对”或“弃权”三个选项中用“√”选择一项,三个选项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以上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营业执照/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若委托人为法人股东,需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附件 2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 3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1”,投票简称为“大博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 2021年11月18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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