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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80         证券简称:*ST众泰       公告编号:2021—154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进展情况

  2021年6月9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对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泰汽车”或“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1 年6月29日,金华中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年7月2日,公司管理人正式开展重整期间的重整投资人招募工作,具体内容详见《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在规定的报名期内,有3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8月12日披露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3)。

  2021年9月30日,根据评审投票结果最终确定由江苏深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深商”)作为公司重整投资人,上海钛启汽车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致博智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公司的后顺位备选重整投资人。当日,公司及管理人与江苏深商签署了《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整投资协议》(以下简称“《重整投资协议》”),江苏深商同日向指定账户打款5.5亿元作为履行保证金(前期支付的5000万元报名保证金自动转入)。 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8日披露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 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32)。

  截至目前,江苏深商已向管理人账户汇入14.5亿元,其中部分款项为财务投资人付款前重整投资人按1:1比例先予支付的为财务投资人应支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保证金。在众泰汽车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若财务投资人应支付款项仍未到位的,依据江苏深商的承诺,该等保证金将直接作为重整对价处理,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债务,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7日披露的《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

  2021年10月23日,公司发布公告,众泰汽车及八家子公司破产案将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时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 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下表决”和“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具体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八家子公司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4)。鉴于投资人合计应付的20亿重整投资款已全部支付到位,公司及下属破产的八家子公司将于2021年11月9日如期召开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

  2021年11月3日,管理人收到永康市人民法院2020浙0784破14号《通知书》,关于2020年10月16日永康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南制造重整、2021年1月12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江南制造破产清算一案,经共同的上级法院指定,江南制造破产案件由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两地坚持同一投资人不变,“联动重整,协调审理”。鉴于江南制造破产案件由长沙中院管辖,11月9日江南制造债权人会议将在长沙中院主持下召开。江南制造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改为通过微信小程序“破产清算系统”参加会议(具体参会步骤由长沙中院指定的管理人另行通知), 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为便于债权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表决将采用“线下表决”和“线上表决”的方式进行。

  二、特别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4 月29日披露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1-058)等内容,公司2020年度亏损108.01亿元,2020年末净资产为-44.23 亿元。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根据《股票上市规则》14.3.1 第(二)项规定,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后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2.因公司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 条第(四)、第(六)项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1年4月29日(星期四)开市起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可能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金华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4.公司及八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能否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 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的执行如涉及行政审批备案的,行政审批备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转增股份 分配和处置后,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可能发生变化。

  5.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牛集团”)已宣告破产, 铁牛集团破产后续处置可能会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

  6.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若顺利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其中原受理破产清算的子公司将转入重整,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并执行完毕后的相关子公司将继续保留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若个别裁定受理破产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通过且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通过但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该等公司将单独进行破产,即视为债权人自愿放弃参与协同重整而获得的股票、现金等偿债资源,同时该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7.裁定受理破产子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结果将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产生影响。公司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并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 况。

  8.即使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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