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1-04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双方已达成调解,由法院确认并出具民事调解书。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本诉原告、反诉被告。
● 涉案的金额:本诉的涉案金额:人民币6,141.20万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反诉的涉案金额:人民币2,214.28万元及相应的诉讼费用。案件审理过程中,本诉原告虹软科技和反诉原告展讯通信均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变更后的本诉涉案金额、反诉涉案金额均为人民币465.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仍将密切关注调解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该案件的后续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虹软科技)就公司与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讯通信)之间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向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0)。
2021年7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20)浙01知民初406号),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展讯通信反诉公司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纠纷一案。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7)。
二、案件调解情况
(一)案件编号
(2020)浙01知民初406号
(二)诉讼当事人
本诉原告、反诉被告: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三)民事调解书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2020)浙01知民初406号)。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展讯通信向虹软科技支付调解款4,650,000元,于收到虹软科技开具的负数发票(金额5,850,000元)后三周内付清;
2、展讯通信如逾期支付,虹软科技有权要求展讯通信增加支付300,000元;
3、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诉案件受理费44,000元减半收取22,000元,由虹软科技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44,000元减半收取22,000元,由展讯通信负担。
双方当事人均确认上述协议自双方在调解笔录签字后生效,本调解书已具有法律效力。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已就本案达成调解,并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调解书》,本次诉讼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公司仍将密切关注调解履行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及时对该案件的后续履行情况进行跟踪,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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