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9 证券简称:宸展光电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1年11月3日、11月4日、11月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于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2021年第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703.02万元,同比增长62.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60.22万元,同比增长106.32%。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1,530.27万元,同比增长17.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51.35万元,同比增长16.39%。详情请参见2021年10月30日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16:00-17:00通过“进门财经”线上平台参加了兴业证券组织的关于公司2021年三季度报告的投资者线上交流会,活动记录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4日晚间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发布的《宸展光电调研活动信息IR2021-007》。
3、公司关注到近期市场对于车载应用领域高度关注,也有投资者来问询公司车载有关的业务进展情况,特在此说明如下:
公司从去年开始进行相关的技术研究,但从技术研究到产品设计、测试、生产和市场推广还需要较长的时间周期,预计至明年内相关业务并不会对公司营收产生重大的影响。有关公司的重大事项,公司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进行公告,请广大投资者以公司公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切勿盲目跟风。
4、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6、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7、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第二部分涉及的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郑重提请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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