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预案二次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

  2021年10月28日,根据监管要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华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及《长华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目前,根据监管要求及实际情况,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预案予以二次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长华股份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证券代码:605018         证券简称:长华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7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

  准备工作告知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请做好长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以下简称“《告知函》”)。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就《告知函》涉及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逐项落实,并按照《告知函》要求对所涉及事项进行了核查回复及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请做好长华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的回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长华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