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9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56,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资金风险
截止2021年9月30日,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华新能源”)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460万元,应收票据3,170万元,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2.装置投产的风险
装置投产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4.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5.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胜华新能源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6.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7. 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胜华新能源没有液态锂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8.项目出资风险
合作双方尚未就本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尚未就未来合作需要履行的义务、期限、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同时,存在着出资金额不确定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持股51%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拟投资建设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56,000万元人民币,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50,000 m2,建设周期为15个月,预计2023年2月份建成投产。
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固定资产为44,9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26,000万元;安装费6,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0,000万元;预备费2,900万元。流动资金为11,100万元。
项目投资进度安排:2021年度500万元,2022年度30,000万元,2023年2月14,400万元,2023年3月11,100万元。
双方股东按照持股比例等比例出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00MA3C5PGC93
3. 成立日期:2016年1月19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贾风雷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开发区市北外环路以南,石大路以西
7.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整
8. 经营范围:新能源技术开发利用;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研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经营情况:
胜华新能源股权结构为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占比51%,ENCHEM Co.,Ltd. 持股占比49%。现有生产装置如下: 0.2万吨/年固态六氟磷酸锂装置。
10.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胜华新能源总资产为86,351,651.46元,净资产为45,826,390.93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72,632,553.18元,主要系六氟磷酸锂销售收入,净利润-1,878,528.94元。
截至2021年9月30日 ,胜华新能源总资产为148,665,219.08元,净资产为116,237,431.79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84,363,310.15元,主要系六氟磷酸锂销售收入,净利润 70,419,621.52元。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东营石大胜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10万吨/年液态锂盐装置
5.项目投资预算:56,000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50,000 m2
7.项目建设期:15个月
8.建设投资:48,000万元
9.项目年产值:360,000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能源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胜华新能源主营业务为生产固态六氟磷酸锂产品,其主营业务占比100%。
目前胜华新能源没有液态锂盐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基于液态锂盐行业发展需求,胜华新能源进行液态锂盐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变化和价格波动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液态锂盐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2.资金风险
截止2021年9月30日,胜华新能源自有货币资金余额1,460万元,应收票据3,170万元,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装置投产的风险
装置投产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5.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6.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胜华新能源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7.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8. 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胜华新能源没有液态锂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9.项目出资风险
合作双方尚未就本项目签订投资协议,尚未就未来合作需要履行的义务、期限、违约责任进行约定,同时,存在着出资金额不确定风险。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胜华新能源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95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5日以邮件、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发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1月6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 198 号石大胜华办公楼 A402 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郭天明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10万吨/年液态锂盐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2021-096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11月2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1年11月23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402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11月23日
至2021年11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第1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 年11月17日上午 9:00-12:00,13:30-17:00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
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
述证件资料的原件,以备查验。邮编:257053,(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点:
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石大胜华办公楼A301室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46-2169536
传 真:0546-2169539
电子邮箱:sdsh@sinodmc.com
联系人:邵坤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2、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26 证券简称:石大胜华 公告编号:临2021-093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
电解液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投资16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
1.资金风险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49,700万元,应收票据58,800万元,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2.装置投产的风险
装置投产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4.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5.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6.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7. 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没有电解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公司全资子公司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60,000万元,项目建设地为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占地面积为46,667㎡,建设周期为15个月,预计2023年2月份建成投产。
项目总投资16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为60,000万元,其中:设备购置20,000万元;安装费20,000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15,000万元;预备费5,000万元。流动资金为100,000万元。
项目投资进度安排:2021年度1,000万元,2022年度42,000万元,2023年2月 17,000万元,2023年3月70,000万元,2023年6月后30,000万元。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的议案》,该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
(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后,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投资主体: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2. 统一代码:913705217884565988
3. 成立日期:2006年4月18日
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 法人代表:郭建军
6. 住所: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7. 注册资本:壹拾贰亿伍仟万元
8.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经营情况:
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现有生产装置如下: 20万吨/年碳四异构化装置;8万吨/年环氧丙烷装置;11万吨/年碳酸丙烯酯装置;7.5万吨/年碳酸二甲酯装置;5万吨/年碳酸甲乙酯、碳酸二乙酯装置;4.6万吨/年碳酸乙烯酯装置;0.5万吨/年添加剂装置;0.1万吨/年硅碳负极装置。
10.财务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92,933,294.50元,净资产为1,288,924,107.77元;2020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966,777,864.24元,主要系碳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其中碳酸酯系列产品占50.45%,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占49.55%。
截至2021年9月30日,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828,884,182.61元,净资产为1,309,138,602.76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152,621,906.04元,主要系碳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销售收入,其中碳酸酯系列产品占56.36%,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占43.64%。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30万吨/年电解液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地点:东营市垦利区同兴路198号
3.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30万吨/年电解液装置及配套设施
5.项目投资预算:160,000万元人民币
6.项目用地面积:46,667㎡
7.项目建设期:15个月
8.建设投资:60,000万元
9.项目年产值:1,000,000万元
10.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1.项目稳产后,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1)营业收入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根据上述收入、成本预测及各项运营费用预测,本项目利润预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2.项目建设实施单位胜华新能源科技(东营)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持股比例: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生产碳酸酯系列产品、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其主营业务占比如下: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主要系碳酸酯系列产品产品及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销售收入2,966,777,864.24元,其中碳酸酯系列产品占50.45%,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占49.55%。
截至2021年9月30日,主要系碳酸酯系列产品及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销售收入4,152,621,906.04元,,其中碳酸酯系列产品占56.36%,甲基叔丁基醚系列产品占43.64%。
目前公司没有电解液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基于电解液行业发展需求,公司进行电解液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为公司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市场变化和价格波动风险
国内外宏观经济的波动将影响产品的需求,同时未来全球电解液行业可能面临较为激烈的竞争,进而影响本项目所涉产品市场供需状况及价格,可能导致项目经济效益发生变化。
2.资金风险
截止2021年9月30日,公司自有货币资金余额49,700万元,应收票据58,800万元,本项目为自筹资金建设项目,可能存在因资金筹措带来的项目建设放缓的风险。
3.装置投产的风险
装置投产能否达到设计产能和品质能否达到设计品质仍存在不确定性,达产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4.经营风险
产品投放市场后,可能造成供求关系发生变化,导致产品价格下行,存在盈利目标不达预期的风险。
5.项目建设审批风险
目前该项目尚需按规定至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审批手续,存在因审批未能通过造成的延期建设的风险。
6.环保及安全生产风险
随着国家环保治理的不断深入,社会的环保意识逐步增强,如果未来政府对精细化工企业实行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公司对环保治理成本将不断增加,从而导致生产经营成本提高,未来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收益水平。
7.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化工项目报批报建(立项、环评、安评、消防验收等)、试生产申请、竣工验收等环节涉及的部门和审批程序较多,该项目存在因项目审批未达预期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的风险。
8. 市场拓展风险
目前公司没有电解液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开拓和产品认证存在不确定性,客户对新装置投产的产品需要一定的认证周期。
针对上述项目风险,公司已经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
特此公告。
山东石大胜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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