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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将于2021年1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上市公告书全文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供投资者查阅。

  一、上市概况

  (一)股票简称:隆华新材

  (二)证券代码:301149

  (三)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43,000.0018万股

  (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7,000.0000万股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0.07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本公司所属行业为“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公司2020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42.80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1年10月27日(T-3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45.71倍,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0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数平均值39.75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本次发行可能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三、联系方式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发行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

  联系人:徐伟

  电话:(0533)5208 617

  传真:(0533)5208 617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阳街5号

  保荐代表人:尹鹏、祁俊伟

  电话:(0512)6293 8558

  传真:(0512)6293 8500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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