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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3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六安名家汇”)的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六安名家汇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为六安名家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上述贷款金额、年限以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

  3、注册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开发区寿春路

  4、法定代表人:程宗玉

  5、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电器、照明灯具生产、制造、开发、安装及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养护;各类建筑室内外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智慧路灯的开发、制造、安装、调试与维护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六安名家汇100%股权,六安名家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8、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体非合并报表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9、六安名家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将由公司、六安名家汇与银行根据实际融资情况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此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六安名家汇经营发展的需要,能有效缓解其资金压力,有利于六安名家汇的稳健经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 被担保人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公司为六安名家汇提供担保的风险属于可控范围内。

  3、 此次担保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六安名家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总额为29,368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2.0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18,992.09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4.2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系出售控股子公司后形成的存量担保)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1,192.095万元,占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8.4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之情形。

  六、 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32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60,935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9.66元;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879,999,982.1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16,516,637.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63,483,34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广会验字[2018]G18002420050号《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1月3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

  单位:万元

  

  注1:以上为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减累计已投入金额,不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金额。

  因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调整,导致无法按照原计划实施,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该项目实施地点由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以西、寿春路以北地块。

  因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开始时间推迟,晚于原计划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该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时受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公司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将该项目整体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1年9月30日。

  根据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资金情况,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31日、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该项目截至2021年3月1日的账户余额9,354.67万元扣除应付未付款5,247.38万元后的4,107.29万元(占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总额4.67%)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实际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107.29万元,故该项目调整后的投资总额为15,892.71万元,若后续有资金需求将使用自有资金投资。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账户余额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说明及承诺

  1、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

  3、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不存在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承诺在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四、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一)募集资金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上述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应付未付款,是指预计至该项目全部结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尚需支付的款项。实际上该项目的前期工程款已按进度支付完毕,下一期付款需待建设项目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后。从目前的项目实施进度来看,尚需等待一段时间才达到下一期的付款条件,故项目建设资金当前处于闲置状态。

  (二)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结合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及具体的资金情况进行的。公司使用1,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按同期银行一年贷款基准利率3.85%计算,12个月可减少公司利息支出46.2万元,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同时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从而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约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2、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34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209号《关于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4,760,935股,并于2018年5 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20年12月31日。目前,因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国金证券仍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021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21年10月25日,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国富证券”)签订了《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保荐协议》,聘请中天国富证券担任公司2021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的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的两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自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签署《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保荐协议》之日起,国金证券未完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天国富证券承接,中天国富证券委派保荐代表人聂荣华先生、丁天一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负责公司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公司对国金证券及其委派的保荐代表人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备查文件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保荐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一) 保荐机构简介

  公司名称: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曾用名:海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28017.1815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B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成立日期:2004-09-13

  法定代表人:王颢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证券承销与保荐;(二)证券经纪;(三)证券自营;(四)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股权结构: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94.91897%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08103%。

  中天国富由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000540.SZ)控股,以深圳、上海、北京、贵阳为核心设立20余家分公司,并下设深圳市中天佳汇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贵阳中天佳创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全资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聂荣华:

  现任中天国富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先后主持或参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91.SZ)重大资产重组、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691.SZ)非公开发行股票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丁天一:

  现任中天国富证券投资银行部董事,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北京市九州风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重庆钢铁(601005)重大资产重组、江西沃格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等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31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李娜娜及杨伟坚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艳君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1,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证券代码:300506             证券简称:名家汇         公告编号:2021-130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4日通过邮件及其他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A座18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李太权、独立董事蒋岩波、张博、周到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董事长程宗玉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LED景观艺术灯具研发生产基地暨体验展示中心建设项目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六安名家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责任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名家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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