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7 证券简称:天箭科技 公告编号:2021-04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11月8日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孵化园9号楼B座2楼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由于公司董事长楼继勇先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现场出席并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陈镭先生主持此次股东大会。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有9人,代表股份44,108,5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903%。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 人,代表股份44,101,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6798%。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人,代表股份7,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以视频/电话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现场或以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现场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4,108,5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因疫情原因,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汤士永律师、李得志律师以视频方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天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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