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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53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在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发出会议通知的规定。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戈惠芳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选举戈惠芳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戈惠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54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自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以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产生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选举金向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金向华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二、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如下:

  1、审计委员会:陈忠先生、董一平先生、金向华先生,其中陈忠先生为召集人;

  2、提名委员会:丁维平先生、陈忠先生、金向华先生,其中丁维平先生为召集人;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一平先生、陈忠先生、金向华先生,其中董一平先生为召集人;

  4、战略委员会:金向华先生、龚小玲女士、王悦晞女士、董一平先生、丁维平先生,其中金向华先生为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陈忠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三、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选举戈惠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戈惠芳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 年10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8)。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金向华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刘斌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龚小玲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钱卫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聘任师东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董事会秘书龚小玲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其任职资格已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五、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陈莹女士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陈莹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陈莹女士简历详见公告附件。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金向华先生简历

  金向华,男,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工程师。1995年7月至1997年12月任吴县耐火材料厂生产部主管;1998年1月至1999年10月任苏州市液氧制造厂经理;1999年10月至2008年12月任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刘斌先生简历

  刘斌,男,1977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5年7月至2002年12月任江苏玻璃集团气体车间技术员;2003年1月至2009年4月任苏州制氧机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经理;2009年5月至2010年4月任苏州工业园区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0年5月至2015年9月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现场制气事业部总监;2015年10月至今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龚小玲女士简历

  龚小玲,女,196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计师,人力资源管理师。1983年6月至1988年11月任吴县枫桥粮管所会计;1988年12月至1993年2月任吴越粮油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经理;1993年3月至2004年6月任苏州维运电讯有限公司财务及人事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任苏州方圆化纤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5年6月至2007年2月任维运科技(苏州工业园区)有限公司执行副总;2007年3月至2008年6月任苏州中天华信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2008年7月至2008年12月任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苏州市金宏气体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09年10月至今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钱卫芳女士简历

  钱卫芳,女,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会计师、经营师。1996年6月至2004年2月任江苏美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2004年3月至2005年8月任苏州美达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5年9月至2009年5月任苏州维运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6月至2009年11月任苏州海特温控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师东升先生简历

  师东升,男,197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16年4月,就职于吉化苏州安利化工有限公司,历任车间主任、安全总监、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等;2016年4月至2020年6月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运营总监;2020年6月至今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莹女士简历

  陈莹,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0年3月至今历任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战略投资部总监。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1-052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潘阳工业园安民路6号行政楼408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向华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其中独立董事洑春干先生以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龚小玲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庞磊、蔡蕲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苏州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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