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16 证券简称:欣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110
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说明:
1、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胜投资”)的本次股权结构变更属于公司间接股东的股权结构变更,骏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化;
2、骏胜投资为公司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股权结构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获悉,骏胜投资股权结构发生变化,并已于2021年11月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结构变化情况
1、变更前股权结构
2、变更后股权结构
二、其他情况说明
1、骏胜投资本次股权结构变化属于公司的间接股东变更,骏胜投资持有公司的股份未发生变化,仍为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其中累计被质押24,33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91.68%,占公司总股本的5.64%,上述已质押股份中8,453,213股被司法再冻结;剩余未质押股份2,208,880股已被司法冻结;骏胜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10,662,0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7%)。骏胜投资质押及冻结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6月23日及11月3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质押及冻结公告。
2、骏胜投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骏胜投资本次股权结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3、2021年10月27日,骏胜投资通过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2,20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8.32%)。截止目前,上述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上述股份解除冻结前,骏胜投资不得实施减持计划(不包括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导致被动减持的情况)。
三、备查文件
1、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告知函;
2、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文件。
特此公告。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欣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欣贺股份
股票代码:003016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名称: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厦门市湖里区云顶中路2777号市政大厦7层C17单元
权益变动性质:不变
信息披露义务人2
名称:张华芳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
权益变动性质:增加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的规范性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欣贺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骏胜投资”)
骏胜投资全体合伙人情况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华芳
二、股权关系结构图
三、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经营发展需要及自身资金需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1骏胜投资已于2021年10月28日通过公司发布了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股份不超过2,20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占其持有公司总股份的8.32%);计划期内,骏胜投资将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此之外,目前尚未有其他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发布再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107)。
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1骏胜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华芳女士通过骏胜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6,610,83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3%)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获悉,骏胜投资合伙人张华芳女士与蔡端宏先生之间发生财产份额转让,于2021年11月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华芳女士通过骏胜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902,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骏胜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发生变化,仍为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公司于近日获悉,骏胜投资合伙人张华芳女士与蔡端宏先生之间发生财产份额转让,于2021年11月2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后,张华芳女士通过骏胜投资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1,902,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骏胜投资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未发生变化。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1骏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6,538,88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6.15%),其中累计被质押24,330,000股,占其所持有股份的91.68%,占公司总股本的5.64%,上述已质押股份中8,453,213股被司法再冻结;剩余未质押股份2,208,880股已被司法冻结,骏胜投资累计被冻结股份10,662,09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7%)。骏胜投资质押及冻结具体情况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3月25日、6月23日及11月3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质押及冻结公告。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的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签章):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签章): 张华芳
签署日期:2021年11月8日
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厦门市骏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2:张华芳
日期:2021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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