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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9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晓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与会董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104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10时30分在公司十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的通知及议案已于2021年11月1日以电话、传真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朱宜忠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证券代码:002208        证券简称:合肥城建          公告编号:2021105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合肥市工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41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向16名特定投资者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0,987,791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4,318,534.9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81,461.95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36号《验资报告》验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独立财务顾问、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上述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支付本次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标的公司的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5,681,461.95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立恒工业广场(D区)项目”、“创智天地标准化厂房项目三期”、“合肥智慧产业园B区项目”、“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长临河科创小镇”。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65,472.25万元。

  2、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以前,为保障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建设。2020年9月2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募投项目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20,567.22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0]230Z2152号),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表示同意,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后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公司将及时归还,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

  公司承诺: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等非生产经营用途;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和建设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并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经过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4、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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