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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联席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旭生物”、“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533.34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3138号文同意注册。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民生证券和华安证券合称“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533.34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预计发行数量为76.667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5.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及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已于规定时间内汇至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61.3336万股,占发行总量的4.00%,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5.3334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调整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035.006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1%;网上发行数量为437.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9%。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472.0064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78.28元/股。发行人于2021年11月8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安旭生物”A股437.0000万股。

  根据《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502.74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7.2500万股)从网下回拨到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87.7564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60.31%,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84.2500万股,占扣除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69%。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96921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1年11月10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1年11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78.2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认购资金及相应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应当于2021年11月10日(T+2日)16:00前到账。

  配售对象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金额=配售对象最终获配金额*0.5%(四舍五入精确至分),网下获配投资者在缴纳新股认购资金时需一并划付对应的新股配售经纪佣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1年11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

  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民生证券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其他偏股型资产管理产品、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配售对象中,10%的最终获配账户(向上取整计算),应当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账户将在网下投资者完成缴款后通过摇号抽签方式确定。未被抽中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账户获配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限售账户摇号将按配售对象为单位进行配号,每一个配售对象获配一个编号。网下投资者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

  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于2021年11月9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主持了安旭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果如下: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安旭生物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1,685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安旭生物A股股票。

  二、网下发行申购情况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网下发行申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号)、《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号)、《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9〕149号)等相关规定,联席主承销商对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核查和确认。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申购结果,联席主承销商做出如下统计:

  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工作已于2021年11月8日(T日)结束。经核查确认,《发行公告》披露的149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023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全部按照《发行公告》的要求进行了网下申购,网下有效申购数量1,222,180万股。

  (二)网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发行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对网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初步配售结果如下:

  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其中零股27股按照《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网下配售原则配售给“中邮优享一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上初步配售安排及结果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中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各配售对象初步配售情况详见“附表:安旭生物网下申购初步配售明细”。

  三、网下配售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定于2021年11月11日(T+3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东方路778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下限售账户的摇号抽签,并将于2021年11月12日(T+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中公布网下限售账户摇号中签结果。

  四、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经确认,《发行公告》中披露战略投资者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有效,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最终情况如下:

  五、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鹤年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明路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85120190

  2、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鹅湖路198号财智中心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551-65161501

  发行人:杭州安旭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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