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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率,同时为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超额达成公司经营目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做出修订。

  2021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审核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2021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建容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修订内容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为扩大销售渠道,提升经营业绩,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佳彩”、“乙方”)与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云计算”、“甲方1”)、福建省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甲方2”)经协商一致,拟签定相关框架协议,就液晶面板产品销售业务方面进行合作,具体业务内容及合同条款参见协议主要内容。

  福建云计算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全资子公司,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孙公司。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合计持有公司695,833,534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5.16%,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1年11月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武

  注册资本:68,4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壶江路16号

  成立时间:2015年0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335722080R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经营范围:云计算、灾备;计算机软件研发、销售、咨询及服务;专业化信息安全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IT服务外包;网络信息科技的技术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与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机电设备工程安装;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展览馆展位出租服务;会议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国内互联网虚拟专用网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档案处理及档案电子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福建云计算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福建省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武

  注册资本:4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数字福建产业园东湖路33号3号研发楼

  成立时间: 2017年11月03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82MA2YP0XAX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福建省数字福建云计算运营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电子产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档案整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房地产开发经营;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控股股东福建云计算是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信息集团全资子公司。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福建云计算及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分别向华佳彩采购含税价值总额1亿元人民币及0.5亿元人民币的货物,主要为液晶面板产品。

  四、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福建云计算、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以预付款的形式分别向华佳彩采购商品,双方将根据市场行情,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并结合付款情况,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五、 框架协议的主要内容合并披露如下

  提示:协议主要内容中仅注明甲方的,表示甲方1及甲方2共同适用。

  (一)采购货物与服务

  1.1甲乙双方确认,甲方1及甲方2分别向乙方采购含税价值总额人民币1亿元整及人民币0.5亿元整的货物,主要为液晶面板产品,产品之数量、单价、规格型号等在实际执行中以双方签署的《采购订单》所载之内容为准。交易产品定价双方将根据市场行情,参考市场公允价格并结合付款情况,协商确定产品价格。

  1.2乙方须在合同签署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甲方1指定收款账户支付供货保证金人民币235万元整,向甲方2指定收款账户支付供货保证金人民币117万元整,甲方应在乙方履行完成本合同义务后归还全额保证金;甲方1及甲方2在收到上述供货保证金的两个工作日内分别向乙方指定收款账户全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采购总价款人民币1亿元整及人民币0.5亿元整。

  1.3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署日起至2022年3月30日。

  (二)《采购订单》

  甲方可按照本合同约定,以《采购订单》的方式向乙方传达指令,经乙方书面确认后《采购订单》生效。

  (三)付款与结算

  3.1甲方在本合同签署日起后2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本合同第1.1条款约定的货款至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付款日期以甲方付款日为准。甲方所采购货物,乙方将按照实际交易的每笔金额在预付款中予以抵扣,直到甲方预付款总额抵扣完毕。乙方应在交货的当月底前开具并交付13%增值税专用发票予甲方,但最迟不能超过交货的次月底开具并交付给甲方13%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货物的交付与运输

  4.1乙方货物应符合甲方《采购订单》要求,并按订单约定的送货时间将货物发至甲方指定仓库或工厂。经甲方办理验收及交付手续后,视为乙方完成货物交付义务,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4.2 货物数量及货物价值以甲方实际收到并检验合格的产品为准,验收标准以双方事先确认的甲方标准为准。

  4.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交付货物,则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4 货物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及发生的货物灭失、短少、瑕疵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5 为方便甲、乙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及时沟通情况,甲、乙双方各自指定联系人作为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指定联系人,双方指定联系人如有变动,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对方,以书面形式载明变更后的信息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提供给对方。

  (五)退货与维保条款

  自甲方收到商品之日起(以签收日期为准)的30个自然日内(含本日,以下简称“退货申请期”),若商品及包装未损坏且不影响乙方进行二次销售的,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为甲方提供退货或换货服务。

  甲方在上述退货申请期内未提出退货或换货要求、申请的,则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六)违约责任

  6.1 因甲方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照约定验收交付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逾期验收部分货物价款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2 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不能按照约定验收交付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验收部分货物价款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未履约部分预付货款。

  6.3 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4 由于甲方向乙方提前预付了大额货款,用于乙方顺利生产,在本合同有效期终止前,如果甲方实际采购的货物金额少于本合同第1.1条约定的金额,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协商解决。如若协商不成则由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终止后的7日内将未抵扣完毕的预付款连同资金占用费一次性退还给甲方,资金占用费按【未抵扣完毕的预付款余额】在【预付款支付日期至合同到期日期间】按【年利率5.9%】计算。如超期未退回,则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资金占用费。

  6.5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出现下列情形的视为违约,甲方可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未抵扣完毕的预付款余额】在【预付款支付日期至合同终止日期间】按【年利率5.9%】支付违约金。如超期未退回,则按【每日万分之五】收取逾期资金占用费:

  1)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2)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员存在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或被采取强制措施、或已经或即将卷入重大的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或其他法律纠纷;

  3)公司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发生合并、分立、联营、股份制改造、重组、减少注册资本、股权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等。

  6.6甲方逾期未支付预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未支付款项部分的【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6.7在本合同项下,如一方违约,除了应当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金、逾期利息等违约责任的,还应当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用、保全费、执行费、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等。

  六、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在电子信息领域的各项优势,拓展销售渠道,提升经营业绩。本次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及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七、 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及其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72,944.12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本年度共办理融资租赁业务本息合计人民币44,859.15万元,其中与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关联方发生的融资租赁业务本息合计人民币25,620.75万元;本年度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为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合计人民币60,389.0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合计人民币297.11万元(其中为公司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进行担保合计人民币10,000.00万元,收取担保费用合计人民币48.63万元)。

  八、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福建云计算、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有利于扩大公司销售渠道,提升经营业绩,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该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福建云计算、东南健康医疗大数据的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交易。

  九、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8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孙辰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7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4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1年11月8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和独立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10人(其中董事李靖先生、独立董事王志强先生、邓乃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震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采购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胡建容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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