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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5588         证券简称:冠石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信银行、交通银行

  ● 现金管理金额:共计人民币5,5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信银理财安盈象固收稳健月开3号理财产品、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天

  ● 现金管理期限:1个月、8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2、财务部根据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总监审核后提交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审批。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门建立台账对购买的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主要合同条款

  1. 信银理财安盈象固收稳健月开3号理财产品

  

  2.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8天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中信银行产品可通过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依法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以及其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投资渠道和方式实现对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且可以由资产名义持有人按公允价格转让本产品所投资的全部或部分投资标的。

  交通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募集资金由交通银行统一运作,按照基础存款与衍生交易相分离的原则进行业务管理。募集的本金部分纳入交通银行内部资金统一运作管理,纳入存款准备金和存款保险费的缴纳范围,产品内嵌衍生品部分与汇率、利率、商品、指数等标的挂钩。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为控制风险,公司选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小,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较小。在理财期间,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现金管理的受托方情况

  受托方中信银行、交通银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上市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51,317.89万元的比例为10.72%,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投资产品的情形。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南京冠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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