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44 证券简称:吉比特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二期望海路4号101室1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卢竑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梁丽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问(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丽萍、李君娥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的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吉比特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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