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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11月9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柳州市北雀路117号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910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董事长陈有升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吴春平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裴侃先生及其他高管列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免去吴春平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2、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3的子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律师:林妙玲、杨颖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601003      证券简称: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3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于2021年11月9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有升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调整第八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化,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如下:

  1.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池昭梅

  委员:罗琦、赵峰、刘流

  2.薪酬委员会

  主任委员:吕智

  委员:池昭梅、罗琦、王志国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不作调整。

  特此公告。

  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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