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9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冠城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2.5亿元、2亿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
品73、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产品代码: FCD00019)
● 委托理财期限:22天、21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2021年5月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 2021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冠城支行签署了《对公结构性存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2. 2021年11月9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锦官城支行签署了《招商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业务申请(含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1)产品名称:2021年挂钩汇率对公结构性存款定制第十一期产品73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Bloomberg于东京时间11:00公布的BFIX EURUSD即期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08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08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2.(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智汇系列进取型看跌两层区间 21 天结构性存款(产品代码:FCD00019)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 欧元兑美元即期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年11月09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1月30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11月09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1818)、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代码:600036)均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共计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9月30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37.67%。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
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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