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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1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11月4日以通讯、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会议由张宏清先生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并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经营范围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1年11月25日14:30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审议本次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项。

  具体详见公司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7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2021年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时间段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 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1年11月22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4)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 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理想时代大厦四楼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必须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要求,上述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1年11月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 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 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 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 登记时间:2021年11月23日,9:30-18:00。

  3、 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明珠

  联系电话:0755-23498707

  传    真:0755-82910168

  电子邮箱:xiamz@newglp.com、zhendai@newglp.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库坑社区大富工业区10号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 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五、 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请参阅本公告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836”,投票简称为“宏泽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年11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注:

  1、 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 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 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836     证券简称:新宏泽    公告编号:2021-068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增加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拟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如下: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研发、生产和销售医疗器械(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根据上述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经营范围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宏泽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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