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328,837,495.90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3元/股,发行数量如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10,396,135,2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额外发行178,635,111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574,770,378股。
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9,449.28万元,发行费用总额约为38,234.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671,215.20万元。2021年8月13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2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本次A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90,370.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8,80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751,562.29万元。
2021年9月23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A股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按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规模及募集资金净额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分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根据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上述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要求不一致,公司可根据上述投资项目实际进度的需要,以自有资金以及银行贷款等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先行投入的资金。
截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4,304,230,435.44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8月1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29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88,086,908.35元,其中承销及保荐费320,864,471.39元已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募集资金的其他发行费用为67,222,436.96元。截至2021年8月13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24,607,060.46元,剩余其他发行费用42,615,376.50元尚未支付。上述发行费用均不含增值税。截至2021年8月13日,上述由本公司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拟用募集资金一并置换。
上述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29号)。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置换已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29号)。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328,837,495.90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328,837,495.90元。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10日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29号),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8月1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1年8月1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3129号),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0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41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4.53元/股,发行数量如下: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A股发行的发行规模为10,396,135,267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后,额外发行178,635,111股,最终发行规模为10,574,770,378股。
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A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09,449.28万元,发行费用总额约为38,234.0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671,215.20万元。2021年8月13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公司本次A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1年9月22日,本次A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期届满,本次A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约为4,790,370.9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约38,808.6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约为4,751,562.29万元。2021年9月23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A股发行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1)第00398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联席保荐机构、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另行签署《募集资金(含超额配售)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情况
按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模及募集资金净额对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进行了分配,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元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现金管理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且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单笔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在现金管理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收益分配方式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开展,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针对可能产生的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一)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现金管理产品。财务部门(含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评估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将根据公司经营安排和募集资金投入计划选择相适应的产品种类和期限等。投资产品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同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
(三)公司审计监督部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督促资金结算与调度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需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实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联席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联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1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公司(指公司下属的全资及控股公司,下同)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际公司”)及国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信(欧洲)有限公司拟向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金额:预计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285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1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1年度公司下属公司财务公司、国际公司及国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信(欧洲)有限公司拟分别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285万元,其中,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额度1.6亿元;提供履约担保2,285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上述对外担保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所做的业务计划。针对业务计划下具体业务开展时,对同一担保人,其担保额度可在上述被担保人范围内相互调剂使用。
因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全资子公司作为被担保人无需提供反担保。
本次对外担保安排的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下属公司向上述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署担保合同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文件的有关规定审批担保事项,严格控制公司债务风险。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提供的担保,有助于确保公司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担保事项能够助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担保事项。
六、联席保荐机构意见
联席保荐机构核查了公司开展对外担保业务相关事项的请示、国际公司对外担保董事会议案、财务公司对外担保安排的请示签报、董事会会议文件和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等文件。经核查,联席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担保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内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的规定。综上,联席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无异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080.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0.008%,其中,公司对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资产的比例为0%,无逾期担保。
上述对外担保金额涉及外币的,按2021年10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2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资料已于2021年11月5日发送给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柯瑞文主持,会议的召开及其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议审议情况
(一)批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328,837,495.90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联席保荐人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批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联席保荐人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批准《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同意2021年度公司下属公司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中国电信国际有限公司及国际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电信(欧洲)有限公司拟分别对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285万元,其中,提供非融资性保函、财务公司承兑汇票额度1.6亿元;提供履约担保2,285万元。有效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联席保荐人发表了同意该议案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
表决结果:赞成票:1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728 证券简称:中国电信 公告编号:2021-023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隋以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人民币4,328,837,495.90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9)。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因此,公司监事会一致同意《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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