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38 证券简称:巴比食品 公告编号: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产品名称及理财期限
●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吴中支行
●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25,200.00万元
●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名称:宁波银行吴中支行定期存款
●到期赎回委托理财产品期限:其中4,000.00万元,自2021年5月6日至 2021年11月6日,6个月;18,000.00万元,自2021年5月7日至2021年11月7日,6个月;1,600.00万元,自2021年8月6日至2021年11月6日,3个月;1,600.00万元,自2021年8月9日至2021年11月9日,3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6,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 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6日及5月7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行6个月的定期存款,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2021年8月6日及8月9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行3个月的定期存款,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8月10日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
2021年11月8日及11月9日,公司分别赎回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的上述3个月及6个月的定期存款,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注:序号1和序号3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21年11月6日,序号2理财产品的到期日为2021年11月7日,实际赎回日因周末顺延至2021年11月8日。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的一般情况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23号文《关于核准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7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8,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44,592,075.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047,924.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出具“容诚验字[2020]230Z0189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11月1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7,640.34万元(含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低风险理财产品等)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现金管理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的宁银理财天利鑫-A理财产品
2、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宁波银行吴中支行的宁银理财天利鑫-C理财产品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主要投资于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公募资产管理产品,以及通过其他具有专业投资能力和资质的受金融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的机构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所投资的前述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内部控制规定的要求开展相关理财业务,并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严控投资风险。在理财期间,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将与银行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障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宁波银行,证券代码:002142。上述现金管理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和投资进度,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128,733.55万元,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8,4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合计6.53%,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公司本次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通过资产负债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利息收益计入投资收益。
六、风险提示
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尽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合理地进行投资,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8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分别对上述议案发表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单位:万元
备注 1:上表中的“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为2020年11月6日召开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理财授权额度下发生的单日最高余额。
备注2:上表中“合计”金额进行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特此公告。
中饮巴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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