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1年9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以下简称《意见落实函》)。并于2021年9月18日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发行注册环节反馈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现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结合 2021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对募集说明书及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2021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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