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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博彦转债”赎回实施的 第七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649              证券简称:博彦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0

  债券代码:128057              债券简称:博彦转债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博彦转债”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

  2、“博彦转债”赎回日:2021年11月30日

  3、“博彦转债”赎回价格:100.74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0%,且当期利息含税)

  4、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1年12月3日

  5、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1年12月7日

  6、“博彦转债”停止交易和转股日:2021年11月30日

  7、“博彦转债”拟于2021年11月30日停止交易,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博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博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8、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博彦转债”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博彦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持有人持有的“博彦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和转股日前解除质押和冻结,以免出现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9、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博彦转债”,将按照100.74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0、为更好的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就“博彦转债”赎回实施事项持续进行提示,直至“博彦转债”停止交易。

  一、赎回情况概述

  1、触发赎回的情形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846号”文核准,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公开发行了5,758,152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57,581.52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151号”文同意,公司可转债于2019年4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博彦转债”,债券代码“128057”。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2019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5日。

  本次可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8.90元/股,因公司实施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博彦转债的转股价格历经数次调整,最新的转股价格为8.50元/股。

  公司A股股票(股票简称:博彦科技、股票代码:002649)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日连续16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博彦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已触发《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1年11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博彦转债”的议案》,同意行使“博彦转债”有条件赎回权,将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在赎回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未转股的“博彦转债”。

  2、赎回条款

  《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对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实施安排

  1、赎回价格及赎回价格的确定依据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中有关约定,“博彦转债”赎回价格为100.74元/张。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每张面值100 元);

  i:指可转债本年票面利率1.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1年3月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1年11月30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即270天(算头不算尾)。

  据此计算: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100×1.0%×270÷365=0.74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74=100.74元/张

  关于投资者债券利息所得扣税情况说明如下:

  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每张赎回价格为100.59元;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 和 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4元;对于持有“博彦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每张赎回价格为100.74元。

  2、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1年11月2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博彦转债”持有人。

  3、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首次满足赎回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至少刊登赎回实施公告三次,通告“博彦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1年11月30日起,“博彦转债”停止交易。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博彦转债”流通面值若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博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届时发布的“博彦转债”停止交易的公告。

  (4)2021年11月30日为“博彦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赎回日前一交易日:2021年11月29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博彦转债”。

  自2021年11月30日起,“博彦转债”停止转股。本次有条件赎回完成后,“博彦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1年12月3日为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

  (6)2021年12月7日为赎回款到达“博彦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博彦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4、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常帆、刘可欣

  电话:010-50965998

  邮箱:IR@beyondsoft.com

  三、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博彦转债”的情况

  在本次“博彦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即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1月1日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交易“博彦转债”的情形。

  四、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博彦转债”自2021年11月30日起停止交易和转股。但若出现“博彦转债”流通面值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情形时,自公司发布相关公告三个交易日后将停止交易,因此“博彦转债”停止交易时间可能提前。除此之外,“博彦转债”赎回公告发布日至赎回日前,在深交所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博彦转债”可正常交易和转股。

  2、“博彦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3、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博彦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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