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5 证券简称:蓝黛科技 公告编号:2021-109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黛科技”)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及所属蓝黛科技或事业部。
2、公示时间:2021 年 10月 29日至 2021 年 11月 09日。
3、公示方式:通过公司网站及公司内部 OA 系统进行公示。
4、反馈方式: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反馈,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截至 2021 年11 月 09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信息。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满后,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和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亦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3、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属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蓝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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