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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四川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21-126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62696(19蓝光08)

  债券代码:163788(20蓝光04)                     债券代码:155484(19蓝光02)

  债券代码:155163(19蓝光01)                     债券代码:162505(19蓝光07)

  债券代码:155592(19蓝光04)                     债券代码:163275(20蓝光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1年11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经查,你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21蓝光MTN001”,与《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披露的“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该强化信息披露义务主体意识,增强信息披露规范性,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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