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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 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 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2、 受让方苏显泽是转让方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

  3、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股东嘉兴起航的通知,2021年11月9日,嘉兴起航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嘉兴起航”)与苏显泽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嘉兴起航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向苏显泽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总股本的13.70%。苏显泽拟以自有资金受让。

  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转让总价款为719,237,734.74元(含税价格),对应每股转让价格为38.34元(按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不低于本协议签署日前一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收盘价的百分之九十(90%)。

  本次权益变动前,苏显泽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嘉兴起航控制公司18,759,461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3.70%;本次权益变动后,苏显泽将直接持有公司13.70%股份,将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嘉兴起航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三、其他相关说明

  1、 本次股份转让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也不存在股东在履行的承诺事项因本次股份转让而违反规定的情形。

  2、 本次股份转让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转让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财务状况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 上述股东股份转让事项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海南钧达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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