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股东、副董事长聂水斌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202,100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15,897股,直接持股和间接持股合计11,917,9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959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松岭持有公司股份1,10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507%;公司副总经理周宇超持有公司股份1,04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201%;公司副总经理李营持有公司股份208,0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1040%。
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且已于2021年9月9日起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聂水斌拟减持数量不超过1,050,5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5253%;张松岭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75,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77%;周宇超拟减持数量不超过260,0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1300%;李营拟减持数量不超过52,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60%。
2021年11月11日公司收到公司以上董监高发来的《关于股份减持进展的告知函》。聂水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526,2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2631%;张松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3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689%;周宇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131,5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658%;李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2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131%;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数量过半,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数量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董监高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而产生,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和治理结构产生不利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上述董监高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董监高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后续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上述董监高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上述董监高的减持实施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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